“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或 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 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需要具备的条件

如下三个条件:

  1. 在某特定科学或学术领域中,获得国际性认可的成就;
  2. 在某特定科学或学术领域中,有三年或以上相关研究经验或教学经验;
  3. 申请人攻读高等学位(比如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或教学经验可以累积其中,但仅适用于以下情况:该外籍人士必须已经拿到该学位;该外籍人士在此期间对教学班级负全责;抑或,该外籍人士的研究在其学术领域被视为杰出的研究。
申请人必须从现任及前任雇主处获得书面工作证明,内容包括该外籍人士的工作职责和雇佣期限等。
  4. 由雇主支持申请,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终身教学职位的承诺;
  5. 一般永久性工作承诺由大学、学术或科研机构提供,但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不过,该私人雇主必须已雇佣至少三名全职研究员从事研究工作,并提供文件材料证明其在某学术或科研领域内已获得了成就。

综上所述,如果外籍人士在自己相关的领域内,有三年以上的研究或教学经验,获得雇主的永久性工作承诺,并由雇主出面担保申请的话,就可以通过EB-1B的形式,直接申请绿卡,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什么是永久性工作承诺?

EB-1B绿卡申请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根据移民法规定,EB-1B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六条证明材料中的至少两项:

  • “重大奖项或名誉”(Major Prizes or Awards)。 因杰出成就而获得重大奖项或名誉;
  • “受邀请专业协会会员资格”(Invited Membership)。 拥有只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组织的会员资格;
  • “媒体的报道”(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You)。 在专业出版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上,有报道该外籍人士的成就的文章(并不仅仅是引用外籍人士的作品或成果,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 “评审鉴定”(Judging or Review)。 以个人或团体的形式,参与评审业内其他人的作品;
  • “学术文章”(Scholarly Articles)。 在国际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 “原创性的重要贡献”(Original Contributions)。 在所在的专业领域,作出有原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

如果上述标准对外籍受益人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类似材料」来证明受益人的条件。

对雇主要求是EB1A绿卡申请和EB1B绿卡申请的一个重要区别。因此,在提交EB1B绿卡的(I-140)申请过程中,一旦外籍受益人更换了雇主,从理论上讲,原本正在处理中的EB1B绿卡申请就有因此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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