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roval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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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驱逐出境或遣返后申请进入美国(I-212申请)

I-212,驱逐出境或遣返后重新申请进入美国的许可申请

如果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12a)(9)(A)或(C)条,您不被美国允许进入美国,您必须先征得同意才能重新申请美国入境许可(同意重新申请),从而可以合法返回美国。同意重新申请也称为重新申请许可。您应使用此申请书寻求重新申请的同意。

欲知详情, 请和我们律所联系。也可参见移民局网站

https://www.uscis.gov/i-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