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roval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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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B-1/B-2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士在美国的合法逗留期限是由移民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的时候根据其入境美国的目的决定的,最长不会超过1年。 大多数情况下,移民官给予的合法逗留时间是6个月。

如果B-2持有者在合法逗留期内无法完成本次赴美目的,该持有者可以申请延长合法逗留期限。一次可以申请延长最多6个月。

B-2持有者必须在I-94标明的合法逗留期限最后一天或者之前离开美国,否则该持有者将失去身份。根据失去身份之后在美国逗留时间的长短,该持有者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被禁止进入美国。

移民局建议所有计划申请延期的B-1/B-2持有者在身份到期前至少45天递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移民局递交I-539表格(申请延长/转换非移民身份)以及相关辅助材料。您可以下载I-539表格,以及I-539表格填写说明或者在网上直接递交申请 (每个附申请人需要填写I-539A表格),提交申请费和打指模的费用。

以下是向移民局提交的材料:

  1. I-94;
  2. 提交材料证明自己有足够资金支付在美国的一切费用, 比如银行存款证明。
  3. 书面说明,详细解释:
  4. 申请延期的原因;
  5. 证明自己在美国的逗留是短期的,比如离开美国的行程安排等;以及
  6. 延期对自己在美国之外工作以及居住的影响。比如: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自己都不需要去雇主处上班。